四川省农药残留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四川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研究员 刘牛
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作物种类繁多,复种指数高,年农药使用量位居西部之首。农药对农产品的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农产品污染的加剧,必然导致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近年因农产品农残超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农产品的出口创汇受到严重影响,阻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药残留原因分析
根据我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综合分析,农药残留的主要原因是:
1.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
我省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三个70%问题,即杀虫剂占农药总产量的70%、有机磷占杀虫剂的70%、高毒有机磷占有机磷农药的70%。我省1987-1991年曾分析使用农药情况,杀虫、杀菌、除草剂和其它农药比例分别为75:15:3.5:6.5,这种状况至今无大的变化,农药产品结构老化,技术含量低,高毒、高残毒农药居多,是农药污染的源头。
2.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差 我国于1982-1997年连续发布了6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国家标准,1984年国家发布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标准贯彻实施不力,农民缺乏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存在盲目用药情况。
3.药械装备比较落后,跑、冒、滴、漏问题突出
据成都市农业植保部门抽样调查,在叶菜上使用高毒农药的农户占32.8%,主要药剂有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等对健康和环境有影响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菜农一般在蔬菜收获前1周还在用药,有的甚至在收获前1天打药,不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造成农药残留超过最高农残允许限量,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二、农药残留治理对策
强化农业环境、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投入品质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农产品中农药的污染及残留,大力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已成为当前我省农业发展中必须抓好的重大而紧迫的工作。
1.抓好基地建设
根据我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要求,要建立专门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地要有一定规模,并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生产。生产基地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质量应符合四川省DB51/336-200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农产品加工、储藏环境质量、生产用水水源环境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本身是无农药污染的。
2.抓好农药管理
进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应实行市场准入。根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时,在经营范围一栏,明确规定无公害基地不准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从源头上加以控制,为工商核发农药经营执照提供权威、有效、准确的证明。适时向社会公布农药产品的禁用范围及其替代品种,在农药使用高峰期,积极开展“打假扶优护农”活动,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
3.抓好用药指导
在基地建立病虫测报点,开展病虫监测,及时准确提供病虫预报信息,适期开展病虫防治,降低单位面积上的农药使用量。充分发挥现有植保服务体系和IPM培训网络的作用,通过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综防技术培训,重点推广人工繁殖释放天敌、生物农药杀虫(菌)、物理避害、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控害、生物酶降解农药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推广科学合理用药、精准施药技术和新型药、精准施药技术和新型药器械,严格按安全间隔期施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节无农药污染。在基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药配售中心,引导农户正确购药,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尤其是生物农药逐步成为农户的自觉选择。
4.抓好产品检测
在无公害生产基地开展农药残留全程监控。从生产环节开始,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做好用药记录。产品出来后,需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由申报单位提供基地生产环节用药记录和残毒检测结果,省农药检定机构有目的地进行抽检,受检率5%左右;内销产品,根据基地用药情况,用残毒速测技术进行自检;出口产品,由出口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有针对性地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药检定机构检测,出具法定检验报告,以避免盲目抽检,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相关食品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
5.加大资金投入
农残监测工作是一项技术设备要求高,公益性强的工作,应纳入公共财政管理。财政每年应拨出专款支持无公害基地环境监测、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和农药残留检测体系建设以及农民培训工作。(作者系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级农业专家
本文摘自《四川农业科技》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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