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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与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五)

2000-11-24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 俞梅珍
  应该正视的是,上述这些对外开放的益处并不是可以自动获得的,机遇是与挑战并存的。为了更好地把握机遇,尽可能地减少外部冲击所带来的损失,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速第三产业的发展,以迎接挑战。
  1.充分认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把它放到促进国民经济现代化发展、提高经济国际竞争力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加以认识。应该看到,由《服务贸易总协定》所推进的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使各国的经济竞争进一步转向以服务为基础的竞争,如果我们第三产业的发展一直是大大落后于世界第三产业发展的平均水平,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我们会更加落伍。全球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签订,加大了我们在电信、金融等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开放的压力,惟有发展才是我们的最好选择。
  2.加快第三产业行业管制体制改革,消除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金融保险、电信等基础设施行业部门放松管制,加强竞争是一个世界性潮流,对外开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我们国内的管制体制不改革,对内资仍然实行严格的行政性进入限制,就等于束缚自己的手脚,使内资企业无法与外资企业展开公平竞争。现在国内反垄断呼声越来越高,加快第三产业管制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应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应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格局,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提高行业中各种所有制的竞争程度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缓解第三产业中一些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的瓶颈状况。在打破旧的行政性管制体制的同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制体制。首先应改革由原来部委行使管制者职能的管制模式,尽快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完善政府管制立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法律和规则,政府管制机构依法实施管制职能。
  3.增强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首要的是加快企业体制改革的步伐,使第三产业一些重要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国有企业尽快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同时,促进服务企业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兼并与重组,打破地区与部门封锁,培植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还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技术与基础设施落后,是影响我国服务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我们应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但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根本不受资金与技术的约束,主要是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
  4.大力推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加强服务贸易的战略与策略研究,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对服务产品的需求,拉动第三产业发展。在确定服务贸易战略时,主要应处理好发挥比较优势与培养竞争优势的关系。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加入国际分工,参加国际贸易,应该根据自己即定的劳动生产率状况或资源禀赋优势来确定国际贸易的结构。发展中国家具有资源和劳动力方面的优势,应该出口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具有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应该主要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现实的情况是,根据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国际贸易,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贸易利益,但是不能缩短自己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我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在旅游、运输、对外工程承包等劳动密集型领域,在扩大开放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进一步发挥这方面的优势,扩大出口。但仅仅发挥比较优势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发展对我国总体国际竞争力有影响的战略产业与行业,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缩短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
  5.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中的灵活性,处理好对外开放与适度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服务市场开放对第三产业发展带来的冲击。《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国际法规,既有一般法律约束,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在第四部分球“逐步自由化”的论述中指出:“全部或个别服务部门自由化的进程,将取决于缔约方各自的国家政策目标与发展水平。对发展中国家在少开放一些部门或放宽较少类型的交易或根据其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市场准入的程度等方面应给以适当的灵活性。”《服务贸易总协定》还规定,一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维护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国家安全等原因采取适当限制措施。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或例外,根据第三产业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渐进地开放我们的服务市场,在发展的基础上开放,以开放进一步促发展。对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幼稚产业,尽可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的时间与范围内予以适当保护。如果没有适当的保护,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这些幼稚产业成长必然受到抑制和损害,而这是与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的目标相违背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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