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电信,叫人如何能信
2000年11月15日 09:58
今年8月初,施工人员开始在我们村子里埋电话线杆,大家都兴奋异常:装电话容易了。经打听,有关人员说,9月至10月即可开通。我禁不住诱惑,借了钱,8月14日兴冲冲地跑到枞阳县项铺电信局办理装机手续。开票的是位徐姓女同志,说装机费是1008元。付了款,拿过发票一看,很令人困惑:发票一共两张,一张盖有“安徽省枞阳县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图章的发票,上面填有初装费500元,材料费200元,手续费8元,合计708元;另一张是没有任何图章,仅有开票员签名的“枞阳县众业通信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售料单”,上面填有“机线材料300元”。我问营业员材料费是否是重复收费,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后一张发票上的材料费是提供给用户的一部话机100米电话线的钱。至于第一张发票上的200元材料费是怎么回事,她拒绝回答。
接着,该营业员让笔者在一份《话机代维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大意是话机出现故障,由该局代修,每月向用户收费1元。协议书本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可该营业员拒绝向笔者提供另一份协议书,说是所有用户均只填一份,由他们代为保管,从未有人索要另一份。
事情至此并未结束,9月23日,项铺电信局贴出了国庆期间实行“一优双赠”大酬宾装电话的广告,时间是9月23日至10月31日。“一优”是指装机费由1008元降至888元;“双赠”即新用户要开通来电显示功能,赠来电显示话机一部,若缴全年服务费,赠数字BP机一个。
我想我们9月23日以前缴款、到现在仍未装机的准用户们,也应该享受优惠。
于是10月14日(即缴款两个整月后),我满怀希望地去该电信局讨说法。这回坐在营业间的是位男士。我问他: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享受“优惠”?回答是:“不行!”我问为什么,他说:“谁让你们先缴款?”我小心翼翼地援引《安徽省通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说:按规定你们应根据机线条件受理安装电话,两个月内不能安装的,应当根据用户意愿退款。“什么,退款?”他很诧异,“你找局长去!”说完便不再理我。
10月30日,项铺电信局的一干人来到我们村,我急忙赶去据理力争。这回我引用了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条。我说:“从受理申请到安装电话,农村是40天,可你们收取我的装机费已经70多天了,至今未给我安装电话,按国家规定,你们应该每天向我支付1%的超期违约金。”这位工作人员听后厉声说道:“依你这么说,我们还要倒赔你钱了?”安徽省枞阳县金社初中教师章贵华/中国青年报(200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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