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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改革需回答的9个问题

2000-10-19
党国英 梁积江
  编者按: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经过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转换经营机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围绕这一决定,党国英提出了需回答和探讨的9个理论问题,欢迎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来稿进行探讨。
  国企经营者任期内或碌碌无为,或不思进取,或腐化贪污的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期专题特约迟福林、李由等学者就这一问题发表看法。
  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企业制度改革的探索步伐大大加快了,与此同时,有关企业制度改革的不同声音也多了起来,令人关注的是,有关产权改革的探索差不多都受到尖锐批评。看来,关于企业制度改革的许多认识问题还没有解决。我想就此提出一些评论意见。
  “公有制为主导”的涵义应该是什么?
  马克思倡导公有制,当然包含了实现社会公正的理想。但是,当代社会发展证明,公共领域的扩大(即所谓“公共物品”的供应)是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的基础,公有制为主导,应该体现在这个方面。如果各级政府把资本增值的主要任务交给民间企业,自己一心一意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物品,把社会秩序、疆域安全、经济稳定、居民生活基本保障、基础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反倒更有利于增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控制和服务的能力。进一步说,这一些被人们看作公共部门的领域,原本也可以是种种“产业”,只是因为私人交易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这些“产业”才变成了一种政府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物品似乎越来越多,因此,政府不仅占有日益增多的资源,还凭借这种资源控制了更多的民间资源。说到底政府就是最大的产业部门,也是最能体现公有制主导作用的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私有化不仅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可能的。
  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究竟是管理问题还是产权问题?
  把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归结为管理问题,是一些先生的老生常谈。好的管理当然产生效率,但是,如果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管理问题,就要考虑考虑产权问题了。为什么管理水平上不去?不就是因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也想搭公有制的便车吗?是的,有的国有企业管理不错,但此类企业为数不多,且不能长久。我们的制度要管多数,不能管少数。如果在竞争性领域实现国有企业的民营化,相信绝大多数企业的管理问题可以迎刃而解。稍微窥视一下那些巨型国有企业的人,能知道那里每日每时在发生些什么。张瑞敏、倪润峰不能代表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这样的有某种类似宗教情感的人士在中国出现是偶然事件,而偶然事件总会发生的,但我们不能把改变大局的希望寄托在偶然事件上。
  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有“效率”,中国就一定应该有吗?
  一些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确比我们管得好,但不要以为我们也一定可以管好。第一,那是一些技术规程比较严格的企业,管理上本来就容易一些。例如法国的电力企业管理得就比较好,因为电力企业的生产和供应容易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第二,因为他们那里的国有企业很少,民营企业很多,就形成了企业家市场,那些国有企业的老板们来自企业家市场,最终还要受企业家市场的约束,便不敢懈怠。中国多少年几乎是国有企业的一统天下,没有企业家市场,那些按照官僚程序产生的官员怎么能管好企业?
  “厂务公开”和“主人翁精神”能解决国企的效率问题吗?
  更多的先生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严重的认识问题。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为了保持和增强竞争地位,企业需要许多经营方面的秘密,因此,“厂务公开”要慎之又慎;有些看起来可以公开的信息,让竞争对手了解到,经过分析,就泄露出重大业务机密。所以,“厂务公开”并不是一项好的治厂策略。如果真正懂得一点现代企业的运行之道,也不会对发扬所谓“主人翁精神”抱有希望。“主人翁精神”应该在政治领域会体现,而在企业里,厂长与工人的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只要存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工人做“主人翁”就只能是一句无意义的话。厂长与工人的关系,应该体现现代企业的分工思想,厂长治厂,工人做工,各自干好分内事情。如果在国有企业里发生“劳资纠纷”,不论“主人翁精神”喊得有多高,工人还是处于不利地位,这个时候需要政府的帮助。
  “年薪制”能解决国企的效率问题吗?
  “年薪制”的实质是提高厂长经理人员的报酬。如果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解决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也未免太天真了。中国的企业首长,不论企业经营得好坏,其实际收入并不低。要让企业首长对资产增殖真正负起责任,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成为企业的大股东;如果这一条一下还做不到,就要对他们加强监督,或者产生对他们有约束的“下岗”机制和企业家市场。前一点很难做到,很难操作,后两点目前也很难做到。再说,高额的年薪本来包含了企业首长的一种风险收入,中国的企业首长几乎没有“下岗”之虞,也不存在进入“企业家市场”的风险,要给他们在高额的职务消费之后再送一份高额的年薪,真是让人想不通。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能提高效事吗?
  监督行为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否则监督就是儿戏。前两年,轰轰烈烈地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派“督察员”,也没有见到多大的效果。再说,还有一个谁去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不用监督,让企业首长自己成为一匹好马,“不用扬鞭自奋蹄”。这在传统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除非搞企业产权改革。对于少数不可能搞实质性产权改革的国有企业,则应建立企业首长的“下岗”机制,这比行政监督要有效得多。
  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要“靓女先嫁”?
  在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中,“靓女先嫁”是必然选择。没有哪一个私营企业老板愿意接受不良资产,愿意代政府提供社会保障。不愿意嫁出“靓女”,是一种陈旧思想在作祟;它把政府和社会对立起来了,不懂得藏富于民的意义。如果算总帐,算大帐,“靓女先嫁”以后产生的民营企业向国家交税完全有可能比原来的国有企业更多。卖了好企业,改造差企业,改造好以后再卖,循环往复,逐步把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大部转变为私营企业。国家和地方所成立的投资公司就应该干好这件事。
  发展民营企业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是什么?
  竞争性领域大量的国有企业转变成民营企业,实现了藏富于民,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第一,有利于实现社会权威结构的多元化,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权威结构越是多元化,政府就越超脱,政府的立场也就越中立,政府也就越有能力、有权威处理好一些社会冲突,而事实上社会也就越需要政府这个仲裁人。第二,在旧体制之下,劳动者与企业的矛盾常常转变为劳动者与政府的矛盾,民营企业替代一大部分国有企业以后,政府就可以摆脱这个矛盾,而成为普通的劳资冲突的调解者和仲裁者。政府在这方面的立法也更能体现公正性。政府在经济冲突中解放了自己,社会也就更容易得到稳定。
  我们怎样与进入中国的外国资本展开竞争?
  短期内我国将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是我国企业改革可资利用的大好时机。世界贸易组织章程的一系列规定如果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将有利于创造一个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加速国有企业的改革。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注意对国外企业的开放.而忽视对我们自己企业的竞争能力的培养,势必会加大对外开放的风险,甚至会造成社会政治经济的全局性问题。关键是要内外公平,不仅要解决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还要解决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任何行业,只要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就应该允许我国民间资本进入。在行业准入方面,中国民间资本至少应该与国外私人资本一视同仁。民间资本的“进”的问题解决不了,国有资本的“退”的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好。信息产业、银行业已经同意外资进入,现在也应该考虑对国内民营企业的开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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