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医院有商机
□本报记者 王小波2000年8月29日 12:52
在位于北京近郊区的国泰医院里,小朱指着走廊里剥掉了墙皮的墙壁说:“我们正在搞装修。”
1992年,小朱精通医术的父亲与全家人合力建起了这家医院。由于医术精良、价格公道,几年来发展势头不错。目前,他们正准备把医院的条件好好改善一下。
坐落于北京三里屯的北京亚洲国际紧急救援医疗中心,是于1995年建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它的营业面积已从开业时的600多平米,增加到目前的1700平米。
这两家医院的共同特点:一不是政府投资;二以营利为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医院基本上由政府和国有企业包办,并且作为事业单位管理,似乎与“营利”二字并不搭界。然而,这一情况目前正在悄悄发生改变,像国泰医院这样由社会资金兴办的医院在全国各地已开始出现;外方参与的合资医疗机构,在全国已近200家。
“民办”医院和外资医院的出现,表明社会资金看好以前由国家垄断的医疗卫生领域。
社会资金看好投资医院是有理由的。目前正在全面推进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给社会资金办医院提供了全面明确的政策空间。
将于9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我国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两种。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意见》对社会资金可以进入的领域作出了明确界定:“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次医改,还取消了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其中,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和车船使用税。
由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发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于7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变更、延期、终止等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尽管并未用“鼓励”等字眼,但此次医改对社会多种形式办医院的政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明确、齐全。相信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国企改革的到位,将为社会多种形式办医腾出更多空间。
看好社会资金办医院,还在于良好的市场前景。
《意见》规定,向全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主要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来承担。而很多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则主要由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提供。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用于医疗费用的支出必然相应增加。因此,在医疗服务市场中,营利性医疗机构大有可为。
目前,这些“民办”和外资医院在规模、设备等诸多方面还很难与国有大医院相比,但它们要么在医疗技术上有独到之处,要么在服务上别具一格,所以在医疗市场中能占有一席之地。
小朱告诉记者,国泰医院是主治红斑狼疮的专科医院。尽管目前普通北京人很少知道这家医院,但北京甚至周边省市的许多患者,纷纷慕名前来求医。
“来我们这里看病的主要是一些驻华使节、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和来华旅游时遇险的外国人。”亚洲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副总监和静彬说。尽管这里收费远高于市价,医疗设备即使在北京也算不上先进,但由于服务符合外国人的习惯、具有外语优势等,因此月流量高达2000到2500人,好几家驻外使馆还把这里作为指定医院。
和静彬认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在中国的外国人会越来越多,这将为合资医疗机构提供足够的利润空间。经济参考报(200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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