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保险:生活新概念
发布时间:20000717[11:52]
继朗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今年3月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后,各商业网站纷纷推出此项业务。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看好网上保险。网上保险悄然兴起,成为金融服务的一个新亮点。
在传统保险市场上,各保险公司主要推行保险代理营销机制,靠为数众多的保险业务人员去开拓市场,但部分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不高和保险营销中推行的人海战术已使人们“谈险变色”。
另外,在目前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机制中,客户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多数情况下客户只是通过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来了解保险知识,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这样的结果极易造成保险营销人员为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好处,隐瞒不足的现象,致使投保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时,往往将保险代理人“告知不详”作为退保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电子商务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开始看好网上保险市场。网上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网上营销具有较为理想的目标客户群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民人数目前已超过900万人,并且上网人数仍在飞快增长中。在这些网民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较多,收入水平较高,消费意识超前,渴望高水准和稳定的生活;其次,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网上保险大大降低了保险的经营成本。因为网站的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相对于开设营业点的销售成本和广告成本都将大大减少。据计算,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再次,网上营销有比较理想的客户服务平台。互联网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最后,电子商务方式能够让客户自由选择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还能使一些不喜欢传统寿险个人营销方式的客户增加自主权,缩短谈判时间,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在发达国家,想买保险的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登录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完成咨询、比较、选择等过程,回答有关问题,确定投保险种、交费方式、交费年限,指定受益人,并向保险公司发出电子邮件,保险公司核保人员通过电脑核保后(要做身体检查或生存调查的除外),客户就可以即刻通过网上电子银行交纳首期保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单,客户可以在指定型号的打印机上打印出正式保单,投保过程即告完成。
在我国,由于现在开展电子商务的信用、法律条件都不太成熟,网上营销的商务流程暂时只能进行到投保这一步,签发保单和收取保费仍需通过传统的手段与渠道完成,大部分网站仍停留在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水平上。
开拓网上空间是保险业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但要被大众接受,目前仍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如个人信用制度、电子支付手段、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保险监管等一系列瓶颈制约,而且人们能否接受和尝试网上投保,也需待以时日。
网上营销是一个新事务。传统的营销方式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仍将占据主导地位。但不管怎样,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保险公司和广大客户导入新的概念,即如何在潜力巨大的虚拟网络中有序并有效地实现各自的需要。[市场报]
(丁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