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信用制度开始起步
2000-06-26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7月1日,上海将率先开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工作,100多万市民成为首批拥有个人信用记录的中国人。这意味着,经过长时间的酝酿,中国个人信用制度开始起步。
在世界范围内,个人信用制度已经有150年的历史。在金融体系相对健全的发达国家,企业、银行可以通过付费查询的方式,从中介机构了解到公民的信用状况,从而决定是否与其发生经济关系。
在中国,个人信用长期以来没有形成制度。由于对个人资信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银行有大量闲置资金却不敢轻易贷给个人,申请个人贷款手续烦琐复杂,个人支票业务推出后却很少有商家愿意接受,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严重。这些现象表明,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已迫在眉睫。
1999年7月成立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由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信投公司等四家机构联合投资。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家专门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中介机构。
据了解,沪上的15家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上海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中心理事会(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的会员。首先拥有个人信用记录的是已经与这些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及已申办可透支信用卡的市民,数量分别为68万人次和118万人次,客户总数超过180万人次。
各商业银行将各自的客户状况记录汇总到资信公司的数据库,包括个人贷款的项目及总额、信用卡透支信息、恶意透支记录、银行欺诈记录等等。从7月1日开始,商业银行在收到市民提出的个人贷款申请后,可通过拨号的形式与资信公司的数据库联通,5秒钟后即可获得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并据此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
上海银行界对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工作的展开表示欢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设计无需抵押的纯信用个人贷款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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