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禁折令未销 专家再支招
2000-06-28
政府下管“地”上管“天”,航空公司抓中间
有关专家日前提出,现行的民航票价一概禁折的做法已不适应运输市场发展需要,建议政府只管住民航机票的“天花板价”(政府公布票价)与“地板价”(企业成本价),允许航空企业在两者间自行决定优惠幅度。
据介绍,以“制止各航空公司低于成本促销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价格秩序,扭转民航运输全行业亏损局面”为由,去年2月,国家计委、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民航国内航线票价管理制止低价竞销行为的通知》。据民航总局方面称,“该通知对扭转民航运输全行业亏损发挥了积极作用。1999年民航系统比上年减亏36亿元,基本实现了保本经营。其中,制止低价竞销使国内航线实际票价水平由平均每人公里0.65元上升到0.69元,由此增加运输收入19亿元,占当年航空公司减亏总额的53%。”然而有关专家亦指出,“禁折令”在收到某些预期效果的同时,也取消了航空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票价的权利。而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假日经济”带动国内旅游市场的升温,一味“禁折”已不能适应运输市场和旅游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专家便提出了“政府上管‘天花板价’,下管‘地板价’”之说。专家们还建议,政府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引导航空公司按不同旅客对象、旅客人数、航班起飞时刻、购票时间、运输淡旺季等因素,完善“一种票价、多种折扣”的多等级舱位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国内航线票价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对航空票价管理的约束机制。专家还建议,为扩大内需,促进旅游消费,应制定全国旅游热线优惠票价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按旅游团队不同规模制定不同的优惠幅度,重点解决旅游团队在国内旅游比出国旅游票价还高的问题。此外,还要从体制上解决部分对航空运输依存度高的旅游景点、景区机票价格偏高问题。转载《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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