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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垄断是市场暴力

2000年6月28日 16:21

  近来,国内市场上厂商或供应方串通的“价格同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种“价格同盟”无疑是一种垄断行为。可以毫不含糊地断言,对产业以及企业来说,价格垄断注定是死路一条。
  价格垄断是自杀行为
  在市场经济下,价格是什么?是供求双方的利益均衡点。凭常识就可以知道,价格高一点,供给方利益就多一点;价格低一些,需求方利益就多一些。垄断就是依靠自然因素、行政权力或者生产集中度造成的优势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平等价格,强行剥夺消费者的利益。由若干厂商合谋串通形成的价格垄断更是一种市场暴力,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开侵害。不要以为市场经济下的消费者是一群弱智的群体。他们会按照趋利避害的原则用自己的货币“选票”作出选择。价格与需求量呈相反方向运动是经济学教科书中最基本的常识。价格垄断的结果首先是抑制需求,最终受害的必定是厂商自己。
  消费者没有保证企业盈利的义务
  家电业、旅游业本身都是高度市场化的产业。我国家电产业的发展壮大历程始终是市场力量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目前在家电市场上的若干“强”无一不是经历过残酷竞争“洗礼”的胜者。相反,家电业起步过程中那些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定点”扶持的企业迄今鲜有存活。是竞争促成了资源配置与市场份额向强者的集中,是市场力量造就了中国的家电产业。旅游业更是离开市场运作就无以立足的产业。所有的旅游大国都是市场机制发展相当成熟的国家,迄今还没有看到哪一个国家的旅游业能够靠价格垄断得以振兴。
  “价格同盟”的制定者经常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家税收”、“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一分钱一分货”等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理由来为价格垄断辩护。这是“铁嘴讲歪理”。消费者与厂商的经济关系是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这个经济关系与企业的所有者性质毫无必然联系。消费者没有任何义务为企业维护出资人利益的行为付出额外代价,不论这个出资人是国家、私人或外国老板;也没有任何义务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税赋关系负责。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假定是,从根本上说,企业行为总是出于利己动机的。有了这个假定才有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一切规律与现象。说实行垄断价格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无异于说“我抢你的钱是为了维护你的利益”。至于“成本约束”、“一分钱一分货”的说法则更是在强词夺理。你不赚钱你可以退出不做,但不能要求消费者多掏腰包来保证你赚钱。市场铁律永远是:劣质企业就应当无情淘汰。可以断言,在垄断这种超经济强制下,“一分钱”决不会有“一分货”。
  技术创新乏力是家电业致命伤
  在严峻的外部竞争形势面前,我国的家电业迫切需要把自己的竞争手段从价格竞争上升为非价格竞争。在国内市场上,人们已经看到,外国产品几乎不再依靠价格低廉来吸引消费者;在国际市场上,我们的家电企业面临的是在“反倾销”名义下日趋强烈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价格竞争是低档次、低水平的竞争。“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其实都不过是价格竞争层面上的招数,而且是劣质招数。中国产业要真正取得国际竞争力,必须尽快从价格竞争走向依靠品牌、质量、档次、品种构成、多样化、售后服务等更高层次的非价格竞争。
  一些善良的人们以为,容忍垄断价格和让消费者付出一定代价将有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这不是真实的情况。我国家电业的最大缺陷不是一般档次产品的规模还不够大,成本还不够低,而是关键元器件和新产品的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太弱。在一般档次上,假定一台整机可能有10个美元的利润,但这10个美元早已被关键元器件的国外供应商拿走;在最新档次上,尽管整机可能有100美元的利润,但国内厂家在最好的市场寿命周期内造不出来。这是一些企业难以盈利的关键。消费者容忍垄断价格丝毫无助于企业纠正致命缺陷。
  垄断价格加剧过剩
  从1997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状况是供大于求的失衡,这以为人们所熟知。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已经从供给扩张转换为需求拉动。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启动了一系列扩张需求、刺激消费的政策。然而,正当我们通过降息、增加收入、发展消费信贷等诸多措施来努力强化需求力量尚唯恐不及的时候,垄断价格却站出来强化供给。在生产能力普遍过剩的情况下,继续强化供给方的社会权力,这不仅完全无助于缓解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约束“瓶颈”,而且会导致更大的供求失衡。这种与宏观经济调整政策背道而驰的行为是十分有害、应当坚决制止的行为。
  无形损耗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一个值得强调的深层次问题是,我国一些家电企业之所以亏本,根本原因并非是竞争过程中的价格战,而是技术进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无形损耗。以彩电业为例,当前,传统的模拟技术正在为数字技术所取代,“三网合一”进程已经初露端倪。由于技术寿命趋于完结,原有设备已经实际贬值而无法按原投资额分摊折旧。降价其实不过是厂家在固定资产的技术寿命彻底完结之前尽量收回部分投资的被迫选择。这个损失是技术进步带来的。企图通过垄断价格把技术进步造成的无形损耗转嫁给消费者是没有道理的。
  过去两年,在抑制通货紧缩的过程中,我们动用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消费政策等。当前,人们共识,扭转价格形势已经成为扭转宏观经济形势的关键,今年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着力点将转向更多运用价格杠杆,调控的直接目标将体现为稳步推高价格水平。但应当明确的是,更多运用价格杠杆并不等于应当搞价格垄断。前期我们陆续采取过的价格措施,诸如具有政府背景的行业“自律价”、彩电业的彩管“停产保价”、航空业由政府干预的垄断价等,可以说,都未取得预期效果。实践已经证明,市场不买价格垄断的账。难道我们今天还非得要以“价格同盟”的形式再蹈一次覆辙不可吗?■陈淮(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粤港信息报(200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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