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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不攻自破

■时报时评 □陈 墨

  这几天最热闹的事情之一便是国内九大彩电生产企业的结盟。
  有意思的是这个叫做“峰会”的联盟成立前两天,美国微软公司刚因涉嫌垄断而被判肢解。
  当然没有一个加盟彩电峰会的企业傻乎乎地承认自己是在参与勾结,对于不能回避的限制价格问题,企业的解释是,最低限价不等于垄断价格。
  企业们大多能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长期的低价竞争伤了企业的元气,使企业没有更多的经济实力投入研发,最终无法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保护自己利益就等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国家计委价格处负责人说,9家企业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但也有相关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说,这是中国彩电行业迎接WTO,保护民族工业的明智之举,是中国彩电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
  我不否认任何事情都是各有各的观点和理由,因而我也有我的观点和理由:
  在彩电这个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上,长期的供求磨合使得没有哪家企业能独自对市场施加重大的影响,所有企业只能成为市场价格的遵从者,任何个体企业行为包括长虹降价都是被动的适应性措施。这正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倡导的现象和趋势,也是消费者愿意看到而且已经看到的结果。
  而此次加入联盟的企业显然想由市场价格的适应者变成主导者和控制者,主观上就无法逃脱垄断的嫌疑和责任;结盟而引发的对市场、商家和消费者的影响也必然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和消费者剩余的减少,进而又在客观上影响了经济效率。
  我也是消费者,但根本不相信企业所谓“保护企业就等于保护消费者”一说。
  市场对结盟的反应就是一个证明:
  据这几天各地反馈的消息,彩电的价格同盟并没有取得厂家们预期的效果。商家响应者寥寥,消费者并没有“买涨不买落”,整个市场平平静静,如同没有这回事一般。
  有人预言这个联盟会像以前的“8大彩管厂停产保价”和“6家空调企业价格同盟”一样不得善终,我同意这种看法。
  有这样一些客观理由:
  作为联盟的天敌,“囚徒困境”原理绝不会轻易失效。任何一家同盟成员违反盟约都是一种利己的选择,据说现在已经有联盟成员要求商家买断产品,以备推卸不涨价的责任;
  商家对结盟没有理由积极。这是个放大了的“囚徒困境”,商家会不会跟着涨价要看商家自己的利益比较。况且目前商家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一点也不比彩电厂家之间的轻。谁愿意不顾自己经济利益地维护和厂家的道德盟约呢?
  日趋理性的消费者不会买账。有人断言,9家企业对结盟的效果本就不看好,此举只不过是想制造消费者对彩电价格上涨的预期进而增加购买。但如今的消费者掌握的市场信息乃至选择理论越来越多,他们不仅知道价格同盟会不攻自破,还知道总体供求和技术发展走势上看,彩电的价格必然呈下降趋势,没有多少人会因为涨价而急于购买;
  理论上涨价对企业利好利坏尚不清楚。结盟所限制的彩电机型多是即将被淘汰的产品,对企业而言,真正重要的是尽快售出这些产品,在这个基础上获得研发和市场开拓资金,如果涨价扼制了购买反而得不偿失。
  长虹始终没有加盟而给联盟带来威胁。刚刚完成管理体制重大调整的长虹接着可能要进行产品结构的重大调整,占有市场15%份额且没有加入联盟的长虹完全有可能通过对其他企业更加具有打击性的低价格甩卖现有产品。与此相关,据可靠消息,这几天松下等“洋彩电”正在降价。
  结盟场面的热闹以及加盟企业的自信都改变不了事情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大潮相比,9个企业能做的事毕竟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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