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筹资
这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吸收国外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甚至个人,以及港、澳、台等地同胞和侨胞的资金,以满足企业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需要。企业利用外资的方式可以归纳为利用直接投资和利用间接投资两类。
1、企业利用外资的直接投资方式。利用外资的直接投资方式一般不必对外举债,但是企业需要让渡部分资产所有权和支配权,并且要和外方分享经营利润。这些也就是企业引资的机会成本。直接投资是国际间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特点是一揽子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对缺乏资金和技术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方式具有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国际直接投资按不同的资本构成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单一资本的方式。即投资国企业在某一国家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在我国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它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必须是由外方单独在我国取得独立法人资格,能完全行使法人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实体。
(2)联合资本方式。这种方式又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股权式的合营企业,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合资企业),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投资者联合投资组成的一个企业。它以联合投资者提供的资金合作为股权,然后再按股权的多少分享利润,共同管理企业,承担盈亏。二是契约式的合营,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投资者签订契约,合作各方提供的资金、物资、技术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风险的承担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具体规定,企业由各投资方共同管理或委托某一方管理。中外合作经营各方可以组成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也可以保持其各自独立的法人地位,形成一般性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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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利用外资的间接投资方式。间接利用外资的投资一般不涉及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丧失问题,但需要用外汇还本付息,因而这种方式的风险较大。间接利用外资的投资主要有下述一些具体的形式。
(1)政府贷款。这是一国政府用其财政预算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这种贷款的利率低、周期长,包含了很大的赠与成分,常常具有外援助的性质。
(2)国际金融机构货款。国际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
(3)发行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国外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两种,国际债券市场也分为外国债券市场和欧洲债券市场。
(4)出口信贷。这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为了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通过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的并由国家承担信贷风险的一种贷款,它属于国际信贷方式的一种。
(5)补偿贸易。这是一中长期融通资金方式。它是指出口方企业向进口方提供机器设备、专有技术或专利权以及各种服务和培训人员等,同时出口方承担购买进口方一定数额商品的义务,并且进口方以产品分期抵偿应支付的进口商品货款的贸易方式。其本身又包含以下几类:第一,产品返销。设备进口方用该设备制造出来的产品(称直接产品)或有关产品支付进口设备的价款。第二,回购。设备进口方不是用该设备技术生产的产品,而是以其他商品(称间接产品)抵偿引进的设备技术价款。第三,混合抵偿方式。是指对进口的设备或其他物资一部分以直接产品,另一部分则以间接产品来抵偿,或者其差额以现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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