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操作实务
刘达希 著
目前,相当多的地区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在组建程序和有关文件制作上,有的极为简单,有的较粗糙,有的文件制作不符合组建股份合作制的基本要求,有的甚至口头约定后简单的写几条就组建起了股份合作制企业。据我们对一些地区的调查,草率组建起来的股份合作企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清、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清、企业的法律地位不清,这就很难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按股份合作制企业要求运作。因此,在国家
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未作统一规范之前,应按试点要求,重视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操作和有关文件制作,以保证股份合作制企业组建质量。这里,我们提供的操作办法和有关文件文本,是按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基本要求编写的。由于股份合作制形式多样,千差万别,这些操作办法和文件文本仅供借鉴、参考,在实践中要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
1、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申办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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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共同出资方式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体出资人订立“股东协议书”;确定企业筹备组成员和负责人;起草“企业章程(草案)”及“组建企业的申请书”。
2、企业筹备组负责输股东的股金缴纳手续或入股实物、无形资产的转移手续。
3、到有验资资格的机构进行验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4、企业筹备组持上述全套材料到所在地的市、区(市)、县体改部门或有权审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企业筹备组负责组织召开企业创立大会(即首届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分别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董事会出聘任经理(厂长)。
6、企业筹备组持全套申办材料、创立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结果报告,董事会确定的法定代表人名单和企业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7、企业持批文和工商登记执照到公安部门,申请刻制企业公章、企业财务专用章以及企业合同专用章等业务印章。
8、企业持批文和工商登记执照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9、企业持批文和工商登记执照到银行,申请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