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企业改股份合作制企业
9、股份量化给职工参考方案之二
股份量化给职工个人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企业历年的积累进行产权明晰,本厂参照各地股份制试点的有关办法,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资产评估事务所199□年□月□日对本厂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扣除负债后的资产净值为1000万元。经过产权界定,分别确定□□□占50%(即500万元),本厂占50%(即500万元),工厂所占的50%,是属于企业职工历年的劳动积累和产权界定正式划归企业集体所有的财产,对这部分资产应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产权明晰。
二、属于企业的500万元资产划分为三部分,即提30%(150万元)作为企业职工共有股,提30%(150万元)虑拟量化到职工,剩余的40%(200万元)直接量化到每个职工头上,作为职工个人股。
三、虚拟量化和直接量化给职工个人的部分,以1994年4月31日为界,凡本厂正式在册职工(包括签订了10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均有资格享受股份量化。
四、工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对1994年4月31日以前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继续按原规定发放退休费,这部分退休职工不参加企业职工共有股的虚拟量化和直接量化。
五、直接量化给职工个人的部分(200万元)用以下办法进行量化。
1.先提30%(即200万元×30%=60万元),按人头平均分配,本次股份量化有资格的职工共计250人,每人平均分得2400元。
2.剩下的70%(即200万元×70%=140万元),按职工的厂龄、岗位、职称、贡献分别划分比例进行量化。其中:
(1)厂龄占140万元的35%(49万元)。厂龄每满一年算一分,不满一年的以半年为界,达到半年的算一年,不满半年的不算分。
(2)岗位占140万元的15%(21万元)。岗位分值按本厂任职的年限计分:厂长(8分/年)、副厂长(6分/年)、科长、车间主任(4分/年)、副科长、车间副主任(2.5分/年)班组长(1.5分/年)、工人(1分)。每满一年算一分,不满一年的以半年为界,达到半年的算一年,不满半年的不算分。
(3)职称占140万元的10%(14万元)。职工分值按在本厂任职的年限计分:高级(8分/年)、中级(5.5分/年)、助理(3分/年)、员(1.5分/年)无职称(不计分)。每满一年算一分,不满一年的以半年为界,达到半年的算一年,不满半年的不算分。
(4)文化占140万元的10%(14万元)。文化分值按:硕士研究生(12分)、本科(8分)、大专(6分)、中专、高中(4分)、初中(2.5分)、小学(1.5分)、小学以下(1分)计算。
(5)贡献占140万元30%(42万元)。以每个职工的厂龄、岗位、职称、文化分会分值相乘,再除以100,即得个人的贡献分。
公式为:贡献分=(厂龄分×岗位分×职称分×文化分)×k/100,系数k表示职工对工厂贡献大小的值,k值分为四个等级:特殊贡献值为2,重大贡献值为1.5,较大贡献值为1.2,一般贡献值为1。评定职工k值时,重点考核职工在本厂工作期间的出勤率、技术贡献、经营贡献、劳动贡献、合理化建议贡献等综合内容。(筹备组制定k值具体评定的方案后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k值一般不能为零)。
六、具体计算办法
1.厂龄量化。将有资格的职工的所有厂龄相加,用厂龄所占的股份金额除以厂龄总数,即得到每一年厂龄应分得的股份金额。然后用个人的厂龄乘以每一年厂龄应分得的股份金额,即为个人的厂龄股金额。
公式:个人应分得的厂龄股=(49万元/全厂职工厂龄分之和)×个人厂龄分
2.岗位量化。将有资格的职工的所有岗位分相加,用岗位所占的股份金额除以岗位分总和,即得到岗位一分应分得的股份金额。然后用个人的岗位分乘以岗位一分应分得股份金额,即为个人的岗位股金额。
公式:个人应分得的岗位股=(21万元/全厂职工岗位分之和)×个人岗位分
3.职称、文化、贡献量化与岗位量化的办法完全相同,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1)个人应分得的职称股=(14万元/全厂职工职称分之和)×个人职称分
(2)个人应分得的文化股=(14万元/全厂职工文化分之和)×个人文化分
(3)个人应分得的贡献股=(42万元/全厂职工贡献分之和)×个人贡献分
4.将个人分得的平均基数股以及厂龄、岗位、职称、文化、贡献分别得到的量化股相加,即为每个职工在本次股份量化中得到的股份总数。
七、凡享受股份量化的职工,必须以现金认购适当比例的个人股,认购办法按企业职代会通过的《享受职工共有股股份量化的职工认购个人股方案》办理。
八、虚拟量化部分(150万元),按照上述直接量化的办法量化给职工,但虚拟量化部分,职工个人只有分红受益权,无所有权,不能转让、抵押、馈赠和继承。职工因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开除等,不再享有分红权,其股权收归企业集体。
厂(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本参考方案中的量化比例为假定设置,
不具有指导意义!
(2)本方案的贡献量化部分与方案之一不同,是为企业提供的另一种贡献量化计算办法,仅供参考。 |